【員生社公告】有關高三學生申請停膳暨退費流程注意事項

一、依本校員生社113年3月18日召開112學年度第3次理事會決議辦理。
二、高三同學有申請停膳者,預於6月3日辦理退費(含股金)。
三、高三個人或班級欲停膳者,請依本校停膳規定並於5月17日下午3點前完成申請。
四、上述期程亦包含5月18日至6月5日期間欲退膳者,請於規定時間內申請完畢,5月18日起送停膳申請單者概不受理。
五、如有特殊情況(不可抗力之因素),另案處理。
六、停膳申請單核章後請於停膳日前三天繳至員生社賣場吳小姐,以利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