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組:主要業務:
校內實習
1.會同各有關單位編排實習預算。
2.實習工廠安全設備保養檢查。
3.各科實習進度管制評核(段落評量)。
4.實習及實驗報告之查閱。
5.檢查各科實習進度及效果。
6.實習設備維護事項。
7.實習工廠日誌之核閱。
8.實習成績之登記及計算。
9.擬定實習工場、廠生產作業計畫。
10.辦理各科實習課巡堂記錄之彙整、陳核。
11.辦理各科實習材料費開支、盤存月 報表之彙整、陳核。
12.辦理各科實習工場安全衛生維護辦法之擬定與美化及安全競賽。
13.辦理各科實習工場實習學生安全教育實施辦法之擬定、執行。
校外實習
1.協助學生利用寒暑假至場、廠實習。
2.校外實習之督導與成績考核。
3.舉辦校外觀摩。
就業組:主要業務
就業輔導
1.辦理職業介紹、公告就業機會、辦理學生就業宣導與求職登記。
2.辦理畢業生就業情形調查追蹤、建立學生就業調查統計資料。
3.辦理教育部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計畫推動。
技能檢定
1.接受委辦全國、在校生、即測即評技術士技能檢定學術科工作。
2.辦理即測即評及發證技術士技能檢定學術科工作。
3.受理校內外各項技術士技能檢定團體報名工作。
建教合作105年~迄今
1.接受委辦理高級中等學校相關庶務性工作計畫(工業類及農業類含資料處理科建教合作評估及訪視)

實技組:
入學方式
國立虎尾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實用技能學程入學方式介紹
l 參加雲林縣國中技藝教育學程學生就讀實用技能學程輔導分發作業。
分為兩階段辦理 ,報名時間第一階段約6月初,第二階段約7月底。
l 第一階段:
輔導分發對象:
第一階段輔導分發時,每班應預留一至二個名額供身心障礙十二年就學安置學生入學。但各班無就學安置之學生,該預留名額得列入第二階段輔導分發。
曾選讀國中技藝教育學程且獲得職群成績之國中畢(結)業生。
申請文件:
升學就讀實用技能學程學生生涯檔案輔導參考表
輔導分發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申請書A1、A2表
選修職群轉化分數之修習證明書。
參加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辦技藝競賽或成果展獲獎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技藝教育學程相關之特殊表現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申請方式:
應屆畢業生由各國中收齊審核申請之表件後,於規定日期前送達新竹高商教務處。
非應屆畢業生由學生親自報名或以郵寄方式報名。
分發作業:
曾參加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辦之技藝競賽或成果展獲獎並為低收入戶者。
曾參加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辦之技藝競賽或成果展獲獎者。
低收入戶。
職群綜合表現積分高低為準。
l 第二階段:
輔導分發對象:
曾選讀國中技藝教育學程畢(結)業生於第一階段未提出申請或未獲錄取者。
曾選讀國中技藝教育學程之非應屆畢(結)業生。
未曾選讀國中技藝教育學程之應屆畢(結)業生。
申請文件:
曾選讀國中技藝教育學程畢(結)業生於第一階段未提出申請或未錄取者: 應檢送之表件同第一階段之申請表件。
曾選讀國中技藝教育學程非應屆畢(結)業生,應送表件同第一階段申請表件。
未曾選讀國中技藝教育學程之畢(結)業生:
§ 升學就讀實用技能學程學生生涯檔案輔導參考表。
§ 輔導分發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申請書B表。
§ 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 稅捐機關家戶年所得證明文件。
§ 學校出具技藝學習傾向證明文件。
§ 國中綜合活動領域前五學期成績單影本。
§ 技藝教育學程相關之特殊表現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申請方式:
各國中收齊並審核申請輔導表件後,於期限前送達新竹高商教務處,或由學生、學生家長檢具相關文件逕向新竹高商教務處申請。
分發作業:
曾選讀國中技藝教育學程應屆畢(結)業生。
曾選讀國中技藝教育學程非應屆畢(結)業生為第二優先分發對象,其分發作業以低收入戶優先。
前二小目規定完成分發後,如有賸餘名額,再對未選讀技藝教育學程之應屆畢(結)業生進行分發,分發優先順序如下:
§ 低收入戶。
§ 中低收入戶。
§ 家戶年所得三十萬元以下。
§ 家戶年所得六十萬元以下。
§ 符合本部就學貸款家庭年收入一百十四萬元(含)以下。
§ 具技藝學習傾向,並持有學校證明者。
分發作業以輔導分發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申請書B表之申請校科志願順序進行分發。相同志願順序之申請人數超過賸餘名額時,以國中綜合活動領域前五學期平均成績分數高低為準進行分發。
年度輔導分發以一次為限,並不得申請改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