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校內語文競賽實施辦法、時間、地點及篇目公告,請詳閱

1、辦理時間:115年4月29日13:20起,各項目時間詳如場地日程表。

2、請各班參賽同學提前10分鐘抵達競賽場地。

3、競賽人員,由教學組統一請公假,不可無故未到,有不可抗力之因素不能參加請事先至教學組說明。

4、比賽篇目詳如公告,請參賽人員加緊練習,朗讀、演講參賽同學將另外廣播集合進行上台順序及篇目抽籤,

未到者由教務處人員代抽。

5、國語字音字形、英文字彙、作文場地待報名結束統計人數後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