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學期一、二、三年級學期補考名單(如附件),補考成績截止日2月5日下午5點前。

一、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81025條規定辦理。

二、名單如附件請自行參閱。

三、煩請一、二、三年級任課老師於115年2月5日(星期四)下午5點前,將補考紙本成績送回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