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第1學期寒假愛校服務申請

1.申請本學期寒假愛校服務截止時間到1月16日(五)1700時止。
2.一天最多銷警告兩次(2點),本次寒假愛校服務實施2天,請同學注意。
3.請同學善用自己時間,妥慎選填可以銷過日期,切勿無故不到,將依相關校規處分。
4.返校愛校服務同學,於銷過當日08:30時至學務處集合,穿著制服(打掃時可攜帶運動服更換)。
5.寒假銷過辦理時間:1月28日(三)、2月4日(三),共2天,請填寫寒假銷過申請調查表單: https://forms.gle/nasmkg8zpn1UVfwe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