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5年度用電費率公告

本校115年度冷氣每度電5元其餘場地用電4元

一、依據本校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辦理

二、依前標準,本校場地用電費用除已明訂外,其餘場地用電費率依前一年度電費及用電度數計算;冷氣費率則以夏月
用電為計算依據。

三、為方便計價及支應相關雜項支出,將以0.5元為級距,例如計算結果若為4~4.5元,以4.5元計價。


四、經計算本校115年冷氣計價費率每度5元(原4.9元);其餘場地(如:含職務宿舍、員生社及土地銀行ATM等)每度電
4元(原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