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日期:114年12月16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止。
二、報名地點:教務處註冊組。
三、應繳文件:學生申請適性轉學時,應填具經家長(監護人)同意簽名之申請表,並向原就讀學校檢附下列文件辦理。
1.經導師及輔導教師簽名之適性輔導資料表(含高中職適性輔導相關資料,如附表二),其內容包括生活、學習及生涯等輔導。
2.讀書計畫(以A4 格式繕打,內容至少包含轉學動機、補修學分規劃、在校學習規劃及未來規劃等)。
3.第一/二學期兩次期中評量成績單(面談時繳交)。
4.獎懲紀錄表(面談時繳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