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質化計畫沿由

壹、緣起

教育是國家的根本,攸關政治、經濟、文化及社會各層面的發展,提升教育品質不但是政府對國民的責任,也是國家對新世代的當然承諾。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達喀爾行動綱領》(The Dakar Framework for Action)揭櫫:「教育是一項基本人權,也是參與21世紀迅速全球化的社會與經濟必不可少的手段」,顯見教育發展趨向已從過去追求卓越的菁英教育觀,擴展為平等的全民教育觀,國民教育也由「基礎教育全民化」延伸至「中等教育全民化」。

教育基本法第11條明定:「國民基本教育應視社會發展需要延長其年限;其實施另以法律定之」。而我國實施九年國民教育迄今已逾40年,長期以來,社會各界對於延長國民基本教育有著高度共識與期待,然審視國民教育現況,仍存在城鄉差距、良莠不齊、資源不均、升學壓力過重等問題,還有少子女化帶來的學生數下降的隱憂。為提升後期中等教育品質、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增進國家的競爭力及回應民眾共同期待,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過去以穩健腳步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前置準備措施,包含「高中職優質化」、「高中職社區化」、「建立高中職評鑑輔導機制」等多項子計畫及其相關方案,各項前置準備措施並已發揮了砌磚奠基之積極作用。

技職教育對我國經濟及社會的發展,具有不可取代的重要性。隨著產業結構由勞力密集過渡到技術密集,進而轉型為知識密集產業,高職教育必須符應未來人力需求,逐步調整其人才培育目標。因此,如何調整並強化高職課程、師資、設備及教學,一方面因應未來我國經濟發展的人力需求,另方面提供普遍優質的高職吸引學生就近入學,以奠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基礎,已成為高職當前重要的興革課題。爰此,本部乃擬定「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並與「高職學校評鑑實施方案」相輔相成,一則對高職優質提升策略提供形成性襄助,一則對總結性績效責任要求進行優質學校認證,全面提升我國高職教育之辦學品質。本方案自96學年度始開始推動,至103學年度止,合計已有148所公私立高職曾經接受本方案之輔助,對學校行政及教學效能提升、學生學習表現、學校與業界合作連結、以及建立學校務實致用特色等已具成效。

本於各區域高職應普遍均質和均衡發展,為我國相對學習弱勢地區營造更多優質學校,使所有具備潛力的學生得以就近選擇能培育一技之長的優質高職就學,減輕學生家長生活與經濟負擔,並振興地方產業發展;為此,繼續加強提升現有高職之軟硬體教育資源,促進高職持續提升辦學品質,有效引導形塑學校特色,持續落實務實致用之技職教育目標,促進高職特色和卓越發展,實為研訂本方案後續辦理的執行重點,以期落實因材施教、適性揚才、多元進路及優質銜接之理念,達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推動目標。

貳、目標

一、提升高職辦學品質,增進學生學習和生涯發展成效。

二、引導學校發展特色,落實務實致用與產學鏈結精神。

三、均衡地區教育資源,打造多元展才與適性學習環境。

四、促進高職卓越提升,深化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