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2月7日(五)113-1學期補考試場分配及考試應注意事項

應考注意事項如下,請同學參閱並遵守考試規則,試場分配請參考附件,請務必依照分配的試場前往應試:

  1. 補考進考場時間:2月7日上午09:10開始。
  2. 請考生依表訂之時間,準時至考場應試。
  3. 請穿著學校制服或學校運動服應試。
  4. 請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或有相片之健保卡應考。
  5. ※補考當日註冊組不補發學生證,未攜帶相關身份證明文件者須填寫切結書並於(2/7星期五17時前)攜帶相關身份證明文件至教務處教學組補查驗身份,補考成績才予以計算。
  6. 考試開始15分鐘後不得進場考試,考試30分鐘後得以交卷。
  7. 請學生自行攜帶文具應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