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28、29日為本校第二次定期評量,以下事項請教師同仁協助配合辦理,謝謝。
1.請各位命題教師於113年11月20日(星期三)下班前,將試題送交教學組彙整製卷,謝謝!
2.各班級未排定考試科目節次,請任課教師督導學生自習或授課。
3.期中考試期間當週之輔導課停止實施。
4.全部試題卷、答案卡均須收回,煩請監考教師協助。
5.請監考老師確實於試卷袋上填寫缺考之學生名單,以便閱卷老師掌握考試人數。
6.提醒學生記得繳交試卷,請監考老師協助確實清點,離開教室後不得再補交試卷。
7.請教師落實監考制度,勿於考試期間施作其它事務,謝謝。
請同學務必遵守考場規則,並注意下列事項:
1. 考試測驗期間請務必遵守考試規則。
2. 考試測驗期間請聽從監考老師指示及指導。
3. 測驗結束時,學生請記得繳交試卷及答案卡,監考老師離開教室後,不得再補交。
4.考試期間學生因突發疾病或不可抗拒之變故缺考,請於到校3日內提出正式證明文件,至教務處教學組辦理補考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