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陳永泰公益信託為鼓勵身處逆境仍力爭上游的優秀學生,同時培養回饋社會的正面心態,特訂定本辦法。
二、推薦單位本公益信託委托普仁基金會發函通知之學校。
三、學生資格上述推薦單位所推薦之在學學生同時符合下列資格者:(1)、未受領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2)、年滿18歲至未滿26歲本國籍大專院校在校學生,及當學期為高三、大一或大二生方可申請。不含在職進修生。(3)、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均80分以上(若有特殊技藝另提供證明) 。(4)、學生家庭經濟弱勢,經推薦單位實際瞭解確實需要支持者。
四、獎助學金名額及金額各推薦單位得推薦之名額依本公益信託發函通知為準。每學期每名新台幣48,000元整。
五、申請作業(1)、推薦單位審閱本辦法及其附件,確認可以無條件配合所有事項後,再提出申請。(2)、推薦單位針對符合第二條資格之學生,依附件「申請作業流程」上列所需檢附資料,統一向本公益信託申請。如無推薦學生,亦請發函告知本公益信託。(3)、申請日期,每年5月1日〜25日接受推薦機構初次申請,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受推薦學生將安排於7月1日到8月25日進行面談。
請符合條件之同學向註冊組提出申請,將視本校同學申請情況進行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