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旨揭獎學金申請條件如下:
1、收到此通知之學校學生。
2、符合第一點且平均學期75分以上,及家境清寒者。努力向學並需要獎學金幫助的學生。
申請辦法:
1、桃園市腳前的燈關懷協會獎學金申請表。
2、自我推薦信(請學生本人親自填寫)。
3、師長推薦信(需寫上教導科目、姓名、電話、地址、關係)。
4、家長推薦信(或主要照顧者,請註明「和學生的關係」。若是由家長口述、學生代筆,請特別註記)。
5、成績單(以學期成績為主,成績需達75分以上,學期成績單上需蓋有學校印章)。
獎學金名額暨每名每學年應得金額:
目前名額暫定30名,每名各得獎學金五千至一萬元不等,各校得獎名額由本協會依照各校申請狀況酌予分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