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第1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0月5日以臺教文(五)字第1122504087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0月5日臺教文(五)字第1122504087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江奇晉(電話:02-7736-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