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112學年度獎學金,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請符合112學年度獎學金申請條件之學生,於旨掲網站下載並填妥112學年度獎學金申請表,併附相關證明文件(如申請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之獎助學金項目者,請填寫其專用表格),向學校提出;應屆畢業生或轉學生,請向畢業或轉出學校提出。

二、本校學生可申請之項目為附表之B1、B2、B4、B5、B6、B13、B21、B22、B23-2、C1-3、C2-3項目,學校將依相關作業規定,擇取前三名送件。

三、每位學生至多申請2項奬學金,且以獲配1項為限。已依其他規定領取與本作業規定同性質申領資格之獎學金者,不得重複申領本會獎學金;領有公費(軍費)及在職專班學生,亦不得提出申請。

四、本獎學金參考網站:https://scholarshipinfo.moe.edu.tw/news_content.php?id=123

五、本獎學金相關表件下載:https://scholarshipinfo.moe.edu.tw/download.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