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會112年4月26日第3屆第13次理事會決議辦理。
二、辦理目的:為培育農業優質人才,善盡農會社會責任,特設立本獎學金鼓勵成績優異具發展潛力之農業相關科系學生,成為未來農業產業生力軍。
三、申請期間:112年9月1日至9月20日。
四、申請方式:請至本會網站(www.farmer.org.tw)自行下載資料,並依規定格式繳交相關文件,如有疑問,請逕洽本會推廣部李小姐(04-24853063轉256)。
五、相關申請文件請於9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臺中市霧峰區吉峰西路68號中華民國農會推廣部收,信封上並請註明「申請112年永續農業人才培育獎學金」。
六、隨函檢附電子海報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