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2年8月1日客會語字第1126700691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可至客家委員會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hakka.gov.tw)/首頁/政府資訊公開/法規與內規/行政規則
/客語推廣類項下「112學年度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實施計畫」下載可編輯檔。
三、請有意願申辦之各級學校於112年8月21日逕至客家委員會客語生活學校資訊管理系統/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實施計畫專區(https://school.hakka.gov.tw/12)填寫申請資料,並依計畫規定期限及方式提出申請。